冲动是魔鬼,男子故意伤害他人获刑三年
2023-10-31 09:54:06          来源:汨罗市融媒体中心 | 编辑:刘晓元 | 作者:胥扬          浏览量:1397

汨罗融媒体讯(记者 胥扬 通讯员 胡金)男子刘某面对矛盾不冷静,将口角纠纷演变为暴力冲突。近日,汨罗法院审结这起故意伤害罪案件,被告人刘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因感情纠纷来到张某家,恰逢张某男友王某驾车路过张某家,王某看见刘某来骚扰张某,便下车与刘某争论,刘某便用随身携带的铁锤袭击王某,王某父亲、母亲见状下车抢夺铁锤。期间,刘某随身携带的尖刀掉落,刘某又拾起尖刀刺向王某父亲,王某与其父母将刘某的铁锤、尖刀抢走后,刘某逃离现场。经鉴定,王某所受损伤属轻伤二级,王某父亲所受损伤属重伤二级、拾级伤残。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二级、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被告人刘某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刘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对其从宽处理。案发后被告人刘某的家属赔偿被害人170000元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刘某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归案情况、赔偿情况等,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伤害他人是一笔“双输”账,动手一时爽,判刑悔断肠。面对矛盾要保持冷静、文明的处理方式,切勿用暴力将纠纷转变为刑事案件,从而面临牢狱之灾,希望广大群众以案为诫,切勿因一时冲动而酿成大错。

一审:柳勤进

二审:刘晓元

三审:张   为

责编:刘晓元

来源:汨罗市融媒体中心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经授权后,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专题
精选
推荐
我要报料

  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