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前被冒名在白塘信用社贷款,请求调查
2021-01-21 18:08:53        胡中平        机构:白塘镇        类型:县长信箱        浏览量:22278

尊敬的领导,我是汨罗市桃林寺镇新塘社区7组村民 胡中平,身份证号码:430681198504237018 这一段时间,因为本人要在长沙贷款买房,查了一下个人征信记录,打印出来的征信报告中显示,我于2004年12月30日在汨罗农商银行贷款16400元,一直逾期未还,已经拉入征信黑名单,两次办信用卡一次贷款,都被拒。 汨罗农商银行就是以前的农村信用社,2015年改制时清缴不良贷款,当时有白塘信用社的领导和村支书到我家去催缴贷款,说我2004年12月30日在白塘信用社贷款16400元,到2015止累计有两万多的利息。 当时我也是十分震惊,已经跟他们说明这贷款本来就是被别人冒名贷款的,2004年,我19岁在广东江门打工,当时工资也只有七百多元一个月,家里穷的叮当响,从来没去过白塘信用社,也从来没去贷过款,放在那时候,就算贷款也不可能贷得到。过了几天,领导打电话回复我,说是有同名同姓者,找不到人,然后就随便算到我头上了,我当时也没有深究,领导既然已经道歉了,是一场误会,事情了结了,就没再去管他。至于是不是有人失职渎职或者内外勾结,套取国家资金,这个我不敢妄下断言。在汨罗江社区的网站上面还有我2015年写的投诉帖。 但是事情没有了结,这几年办信用卡,办理贷款,都一直没有通过,我没有去查过个人征信记录,所以不清楚到底什么原因,直到这次需要贷款买房,必须要查个人征信记录,这才终于知道,原来是一直背了17年的黑锅,当时领导的道歉没起太大作用,也只是把利息这一项清掉了,账还是算在我的头上。 现在我的诉求是,查出具体原因。消除我无辜背负的16400元,消除我背负了17年的不良征信! 谢谢!

  • 官方回复 回复 2021-09-06 11:11:23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融媒体中心已经转交到汨罗市农商银行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将对此事进行调查,再给予回复。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