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市应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当前防汛形势及相关规定,市应安委会决定自6月30日10时30分起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
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市应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应急响应要求,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各项强降雨防范措施。各类 防汛责任人要迅速到岗到位,突出做好山洪和地质灾害防御,中 小河流防洪,城镇防涝,病险水库防守,渡口码头和在建工地及 户外广告等安全防控,严防滞后性灾害发生。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救援力量准备,全面落实"631"叫应提醒机制,按照"四个一律""五个关键环节"要求,提前做好受威胁区群众转移安置,确保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坚决避免人员伤亡,全力确保安全度汛。
汨罗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6年6月30日
附件
IV级应急响应行动
(一)防汛值班:市应安委办主任或市水利局局长在市应急 指挥部参与值班,应急、水利、气象、水文等成员单位要安排工 作人员在应急指挥部参与联合值班,值班人员密切关注提前变化、雨、水、险、灾等情况,适时向市应安委报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营田公务中心至少有一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各自辖区指挥部办公室参与值班。
(二)防汛会商与组织:市应安委分管防汛工作的副主任或 委托市应急、市水利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进行防汛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汛情监测预警和相关工作指导,将有关情况向市应安委负责人、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通报市应安委各成员单位。
(三)各相关部门单位工作要求:市应安委各成员单位按照 职责分工做好本行业的防汛救灾工作,必要时,市应安委办协调 派出工作组赴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营田公务中心指 导防汛工作。联镇(街道)、堤垸、重点水库的市级领导和市直 部门单位责任人视汛情赴防汛责任区,指导、协助当地开展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营田公务 中心防汛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关闭一线防洪大堤沿线穿堤建筑物, 及时转移洲滩物资、人员,清理、疏通防汛通道,防汛队员上堤巡查,应急、水利部门和工程管理单位做好险情处理工作。
(四)应急调度:市应安委根据水情、灾情等做好防汛物资、资金、人力和水库等防洪工程调度。
责编:张咪
来源:汨罗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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