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南首治 ——汨罗千年古县史略
2026-06-05 10:06:04          来源:汨罗市融媒体中心 | 编辑:张咪 | 作者:王三乐          浏览量:13724

楚南首治

——汨罗千年古县史略

中共汨罗市委党史研究室主任  王三乐

汨罗地处湘江下游、汨罗江尾闾、洞庭湖南岸,是湖湘地区早期文明的核心发祥地之一,建县自春秋楚文王迁罗子国遗民定居、筑罗城开启“楚南首治”雏形,到秦置罗县确立湖南最早县级建制之一,再至唐初废罗入湘阴、宋迁出县治,1966年复置汨罗县、1987年撤县建市。汨罗两千余年建县史,串起楚文化南渐、南方郡县制推行、湘北行政区划演变的完整脉络,罗子国遗民带来江汉先进农耕、手工业技术与楚礼制,推动湘江流域本土文化楚化,成为湖湘文化的重要源头 。

一、先秦奠基:罗子国定居与“楚南首治”雏形

罗子国南迁筑城:汨罗早期聚落的形成

汨罗建县的前身,是春秋时期楚国安置罗子国遗民的聚居地。罗子国本为商周江汉流域芈姓方国,与楚同祖,周武王灭商时,罗、楚被封为子爵,罗成为周的属国。公元前690年,罗被楚武王所灭。灭国后,楚采取“迁族管控”策略,将罗人迁至湖北枝江;公元前689年,楚文王迁都于郢(今湖北江陵),因枝江紧邻楚都,遂将罗人再度南迁,于公元前680年筑城定居,安置于汨罗江尾闾南岸(今汨罗城区西4公里处),史称“罗城”,成为楚在南方首个城邦国,承担着管控湘江下游、联通江汉与岭南的战略功能,开启了楚国对楚南地区的直接治理,故称“楚南首治”。此次南迁,是楚文化大规模进入湖南的最早标志,罗城遗址考古证实,遗址面积约9万平方米,出土春秋中期楚式鬲、盆、罐等器物,与湖北江汉楚文化遗存高度一致,无湘江本土越文化特征,确证此处为南迁罗人的核心聚居区。

战国延续:罗地作为楚南管控核心

战国时期,罗子国持续作为楚国湘北治理中心,隶属楚国黔中郡(后属长沙郡、国)。楚国在此完善城防、驻军戍守,推行楚式礼制与赋税制度,罗人逐步与汨罗江本土扬越族群融合,加快了楚文化南渐,加速了长江南、北文化融合和江南经济社会的开发,是汨罗历史上第一个高光时刻。

罗城遗址出土战国时期陶文“罗市”“罗亭”、铜兵器及建筑构件,证实此地为战国时期湘北重要城邑与商贸节点。《水经注》载:“汨水又西经罗县北,本罗子国也”,明确战国时期罗地已成为稳定的城邑聚落,为秦代正式置县奠定了坚实的地理、人口与行政基础 。

二、秦汉确立:罗县建制与湖南早期郡县治理

秦置罗县:汨罗建县的正式开端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全面推行郡县制,在原罗子国聚居地正式设立罗县,治所设于罗城,隶属长沙郡(一说初隶洞庭郡,秦末并入长沙郡),这是汨罗建县的正式起点,也是湖南境内最早设立的县级行政建制之一,与湘县(今长沙)、益阳县等同为长沙郡核心县份。

秦代罗县疆域广阔,涵盖今汨罗市、湘阴县、平江县,望城区北部、岳阳县南部及沅江市东部,面积万余平方公里。龙山里耶秦简出土“罗县户曹,元年田数”简文,年代为秦始皇二十五年(公元前222年),证实秦灭楚即设罗县,早于秦统一全国,也直接证实秦代罗县已设立完整的县级行政机构,负责户籍、赋税、田亩管理,是中央王朝管控湘北的重要支点 。

两汉至六朝:罗县建制的稳定与调整

两汉时期:西汉高祖五年(前202年),长沙郡改为长沙国,罗县随隶;东汉建武七年(31年)恢复长沙郡,罗县仍隶荆州长沙郡 。东汉熹平年间(172—178年),析罗县东部地域设置汉昌县(今平江县),罗县疆域缩小,但仍是湘北重镇。《后汉书·郡国志》明确记载罗县为长沙郡属县,出土东汉“罗县之印”封泥,证实县级行政体系完备 。

三国两晋时期:三国时,罗县先属蜀汉,后归孙吴,隶属荆州长沙郡,为东吴抵御曹魏南下的军事据点 。两晋沿袭汉制,罗县仍隶长沙郡,罗城持续作为县治,经济文化稳步发展 。

南朝时期:宋元徽二年(474年),析罗县、益阳、湘西三县沿湘江地域设置湘阴县(治所今营田区),这是湘阴建县之始。罗县疆域进一步缩小。梁大通二年(528年),朝廷置罗州,州治设于罗县境内夹城(今汨罗镇夹城村),罗县隶属罗州岳阳郡(郡治今长乐镇),境域出现州、郡、县三级治所,行政地位达到顶峰。陈代废罗州,置罗郡,罗县隶罗郡,建制延续至隋统一。

三、隋唐废置:罗县终结与隶属湘阴的开端

隋代调整:罗县建制的延续

隋开皇九年(589年),隋灭陈,废罗郡、岳阳郡,置玉州(治所屈子祠玉笥山),罗县隶玉州;开皇十一年(591年),境内湘阴县(治所今长乐镇)、罗县并隶玉州;开皇十二年(592年),玉州改岳州,湘阴、罗同隶岳州;大业三年(607年),改岳州为巴陵郡,罗县隶巴陵郡 。隋末大业十三年(617年),罗县县令萧铣起兵反隋,号称梁王,罗县属梁,直至唐初平定。

唐初废罗:千余年隶属湘阴的开启

唐武德(高祖李渊)四年(621年),唐军李靖平定萧铣,罗县隶巴州;武德六年(623年)改巴州为岳州,罗县随隶。武德八年(625年),唐推行州县精简政策,撤销罗县,其地并入湘阴县,隶属岳州。至此,存续846年的罗县建制终结,汨罗境地开始了长达1341年湘阴县建制的历史,南宋1130年,湘阴县知县胡昭因避杨幺兵乱将县治所由今川山坪白茅城迁赤竹城(今湘阴县静河镇杨泗庙)。

唐后,历经五代、宋、元、明、清至民国,汨罗核心地域始终隶属湘阴县,为湘阴县东乡(东部地区),设区、乡、保等基层建制。宋代属岳州、潭州,元代属湖广行省潭州路,明清属潭州府、长沙府,民国时期直隶省府、省第一行政督察区。

四、当代复建:从析置汨罗县到撤县建市

1966年:析湘阴复置汨罗县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汨罗境地仍属长沙专区湘阴县,境内设汨罗办事处9乡3镇、川山坪办事处8乡。至1965年,湘阴县辖13个区、70个公社,总人口86万,县域东西跨度大,东乡(今汨罗)为丘陵山区,常遭旱灾;西乡为湖区,常遇涝灾,治理难度大,经济发展受限。为优化区域发展格局,1966年1月8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设立汨罗县的决定》;1966年2月,正式析湘阴县东部33个公社设置汨罗县,县城建于高泉山(今汨罗市区),隶属岳阳专区;3月1日,“中共汨罗县委员会”“汨罗县人民委员会”正式挂牌办公,汨罗建县正式恢复。

1987年:撤县建市,延续建制

1968年,岳阳专区更名岳阳地区,汨罗县随隶;1986年1月,撤地建岳阳市,汨罗县隶属岳阳市。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汨罗县域综合实力不断提升,1987年9月23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汨罗县,设立县级汨罗市,仍隶属岳阳市,以原汨罗县行政区域为汨罗市行政区域。1995年改为湖南省直辖、岳阳市代管,延续两千余年的建县文脉。

责编:张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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