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抢演唱会门票未果 汨罗法院:未履约须退款
2026-05-22 16:41:54          来源:汨罗市融媒体中心 | 编辑:游岚 | 作者:李杨          浏览量:991

汨罗融媒体讯(通讯员 李杨)演唱会热度居高不下,热门门票一键秒空,不少歌迷抢票无果,便将希望寄托于门票代购、代抢服务。看似省事省心,实则处处藏坑。近日,汨罗市人民法院屈子祠法庭审结了一起因演唱会门票代订失信引发的委托合同纠纷,明确受托方未履行义务时,应返还委托款项。

王某与周某经朋友介绍相识。周某从事购票服务(包括演唱会门票、机票、酒店等),王某多次通过微信向周某转账,委托其购票,周某收款后办理相关事项。后因周某未能妥善完成相应购票服务,双方产生争议,王某要求周某退款。周某以账号被封、无力还款为由拒绝返还,王某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周某返还购票款。

庭审中,原告王某当庭陈述,在双方就委托事项及款项返还产生争议后,被告周某已陆续退还部分款项,共计18000元。抵扣已退款项后,截至起诉之日,被告周某尚欠原告王某26939元未予返还。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王某与周某就委托事项达成合意,王某支付款项后,周某应及时履行受托义务;在委托事项无法办理时,周某应返还其收取的委托款项。结合双方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法院对周某尚欠王某26939元委托款的事实及金额予以确认,最终依法判决被告周某返还原告王某委托款26939元。

法官提醒:面对演唱会、体育赛事等热门门票紧张的情况,切勿轻信代购、“黄牛”等非官方购票渠道。此类渠道不仅缺乏保障,还可能导致钱票两空,增加维权难度。若不慎陷入此类委托合同纠纷,应保持冷静,第一时间留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委托约定等关键证据,与对方协商无果后,及时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审:张   咪

二审:游   岚

三审:张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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