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长乐抬阁故事会将于3月2日、3日(农历正月十四、十五)在汨罗市长乐镇集镇举行,为维护活动期间现场及周边区域的空中安全,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杜绝违法违规飞行无人驾驶航空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加强活动期间低空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飞管制区域和时段:2026年3月2日、3月3日12时至17时,在汨罗市长乐镇长岳路及周边100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使用“低慢小”航空器进行飞行活动。
二、禁飞类型: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许愿灯、孔明灯等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
三、在管控时间和管控区域内,确因工作需要(电视转播、媒体宣传、应急救援等)进行飞行活动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提前向市委宣传部履行审批报备手续,未经报备的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禁止使用无人机等航空飞行器在活动现场飞行,禁止任何拍摄行为。
四、临时禁飞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自觉遵守通告规定,主动配合,杜绝违规飞行。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上述禁飞区域、禁飞时段内飞行的,公安机关将采取反制强降措施并依法予以处置,因反制造成一切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对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因此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相关责任人还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
特此通告。
汨罗市公安局
2026年02月28日
责编:柳勤进
来源:汨罗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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