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 一块砖头,四个月刑期!邻里纠纷冲动伤人,七旬老人获缓刑
2026-02-03 09:15:02          来源:汨罗市融媒体中心 | 编辑:刘晓元 | 作者:张注 汤文博          浏览量:825

汨罗融媒体讯(通讯员 张注 汤文博)近日,汨罗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刑事案件,年逾七旬的被告人罗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罗某想将农田边的水泥管拖回自己家中使用,在附近打井的师傅帮罗某拖水泥管时,被该村组长被害人李某发现并阻止。被告人罗某与被害人李某因此发生口角与肢体冲突,双方被劝开后,罗某从地上捡起碎砖块砸向李某,砸到李某脸部,造成李某受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李某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后被告人罗某家属与被害人李某达成和解,赔偿被害人李某人民币四万元,李某出具谅解书。

法院认为,被告人罗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且认罪认罚,年满七十五周岁,依法可从轻处罚。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与悔罪表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邻里之间应和睦相处、互谅互让,遇到矛盾纠纷应保持冷静克制,通过合法途径理性解决,切勿因一时冲动采取暴力手段,否则不仅会伤害他人身体、激化矛盾,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审:柳勤进

二审:刘晓元

三审:张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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