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丨风雨天外墙脱落砸坏车,责任谁承担?
2025-11-13 10:16:12          来源:汨罗市融媒体中心 | 编辑:刘晓元 | 作者:陈谦          浏览量:1528

汨罗融媒体讯(通讯员 陈谦)将车辆停放在门面房前坪空地,不料狂风暴雨,天降横祸,车辆被房屋外墙脱落物砸中,车主找房主赔偿,能否得到支持?近日,汨罗市人民法院弼时法庭审理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2024年8月12日14时,张三将其所有的车辆停放在李四所有的门面房屋前坪空地。当日16时,狂风四起,天降暴雨,该门面房屋因年久失修,其二楼以上外墙建筑物突然脱落,砸中张三车辆,导致前挡玻璃开裂长达1米,发动机盖有两处直径1厘米钣金凹凸且油漆损坏。因对车辆赔偿金额难达一致,张三遂诉至法院,要求李四承担自己的损失。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看了事发现场,通过走访调查汽车修理店了解案涉车辆车况,该车前挡玻璃需更换,发动机盖仅需钣金、油漆修复即可。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庭审查明的情况以及现场调查取证,可以确认车辆受损系房屋外墙脱落物导致。事发前,李四已知晓其房屋存在外墙建筑物脱落的情况,其未采取房屋外墙修复或在房屋外墙醒目处粘贴、摆放相关警示说明,亦或在存在危险的区域设置围挡等相关有效措施,故对车辆的受损承担侵权责任。

张三在事发前已知晓案涉房屋存在外墙建筑物脱落的情况,但还经常将车辆停在该房屋门前未划定停车位的空坪上,且案发当天刮大风、下雨,其应当预见案涉房屋外墙会有建筑物部分脱落的可能,以此提前将车辆移动到安全地带,而张三却过于自信不采取任何规避风险的手段,自身存在过失。根据法院走访调查车辆情况,同时根据案涉车辆已使用九年多的情况,最终酌情支持维修费用3000元。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认定李四承担80%的赔偿责任,另20%责任由张三自负,依法判决李四向张三赔偿2400元(3000×80%)。现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在城市化进程加速的今天,建筑物老化问题正悄然成为公共安全的隐形杀手。建筑物安全关乎公共安全,业主不能以“老旧建筑”或“维修成本高昂”等为由推卸责任,忽视维护,等于埋下“定时炸弹”。车主在日常停车时,尤其是在恶劣风雨天气,需关注“头顶安全”,应主动规避潜在危险区域。正所谓“安全非一人之事,需业主尽心、车主留心”。

一审:张   咪

二审:刘晓元

三审:张   为

责编:刘晓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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