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约架”酿恶果!汨罗五名男子聚众斗殴获刑
2025-11-11 15:08:31          来源:汨罗市融媒体中心 | 编辑:刘晓元 | 作者:张注 舒畅          浏览量:1356

汨罗融媒体讯(通讯员 张注 舒畅)近日,汨罗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聚众斗殴案件,依法对五名被告人判处一年三个月至二年二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对其中两人适用缓刑。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汤某得知其前女友因未退还何某520元而遭何某纠缠后,主动添加何某微信。随后,何某让被告人湛某也添加汤某为好友,双方在微信中互相辱骂,进而约定斗殴。

斗殴当日,汤某邀集汪某、徐某、游某等人持台球杆先行到达约定地点,黄某、周某等人随后赶到,双方发生冲突。冲突过程中,汤某持台球杆击打湛某,何某使用弹弓击中汤某大腿,刘某等人将汤某抱摔在地,汪某、徐某、游某亦持台球棍参与殴斗。何某一方人员逃离后,游某还持球杆砸坏对方遗留在现场的车辆前挡风玻璃。

经鉴定,汤某、湛某、刘某的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何某未构成轻微伤,被砸车辆前挡玻璃损失价值为550元。

合议庭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及帮教条件,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在查明事实、依法裁判的同时,注重教育感化与挽救,通过释法说理使涉案被告人及旁听人员(包括已被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人员)深刻认识到聚众斗殴行为的法律后果,有效实现了案件办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该案是汨罗法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法院将继续联合辖区内学校开展“送法进校园”系列活动,选取典型案例进行宣讲,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此类违法犯罪的发生。

一审:徐   娟

二审:刘晓元

三审:张   为

责编:刘晓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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