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汨罗融媒体讯(记者 谢建)你以为的“轻松赚钱”实则是犯罪的帮凶!所谓“跑分”,就是利用个人实名注册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账户为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接收、转移资金,“洗白”赃款的非法勾当。
近日,汨罗市公安局快速出击,成功摧毁一个为诈骗活动转移资金的“跑分”团伙,抓获嫌疑人11名,斩断一条“洗钱”黑链!
汨罗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在工作中获取线索:有人利用微信转账从事“跑分”洗钱。该局打击治理电诈领导小组迅速成立工作专班,抽调刑侦大队、白塘派出所、长乐派出所、大荆街派出所精干警力,围绕团伙架构、成员身份、资金流向深度研判,迅速锁定以唐某为首的“跑分”团伙。
经周密部署,7月30日至8月7日,民警在汨罗城区、长乐镇等地展开多轮收网,先后抓获唐某、周某、黎某等11名嫌疑人,查扣涉案手机13台、银行卡及支付账户30余个。据主犯唐某交代,其在抖音上刷到“想挣钱?想翻身?”诱惑性视频后留言“愿意尝试”。随即与“猎头”联系并见面。
对方提供几部手机,手把手教他通过境外聊天软件接收“上线”指令。一旦有非法资金转入,唐某根据指令,指挥并监督“跑分人员”将赃款先转入个人微信零钱通,再通过扫码将赃款转移至“上线”指定账户。每完成一笔交易,唐某及参与者按不同比例抽取佣金。
办案民警介绍,该团伙的组织架构严密,采用“上线—管理人员—跑分人员”的三级链条运作模式,为规避公安机关追查打击,他们频繁更换落脚点,将宾馆作为流动据点,十余天,为上游犯罪转移资金30余万元,非法获利万余元。目前,11名团伙成员已被依法打击,案件还在深挖扩线中,全力追查全链条违法犯罪。
警方提示
为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提供资金转移帮助的,根据具体情节,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涉案账户将被依法冻结,不仅影响个人正常生活,更将导致征信记录留下污点,对今后贷款、就业等造成负面影响。
广大市民要增强法律意识与鉴别力,不要被网络上不切实际的高额利润诱惑,更不要出租、出借自己的银行卡、微信账号、支付宝账户为他人转账或提现,以免沦为犯罪分子转移资金的“替罪羊”。
一审:柳勤进
二审:游 岚
三审:张 为
责编:游岚
来源:汨罗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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