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 汨罗交警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2021-07-27 15:12:05          来源:汨罗市融媒体中心 | 编辑:游岚 | 作者:张为          浏览量:12888

汨罗融媒体讯(记者 张为 实习生 谢雨清)“请将摩托车靠边停下!配合交警执法检查。”7月26日下午3时许,在高泉南路和人民路的十字路口,汨罗交警对摩托车非法加装伞具、驾驶人未戴头盔、涉牌涉证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

汨罗交警集中开展打击摩托车非法加装伞具等整治行动

“驾驶摩托车和驾驶汽车一样,需要手续齐全,驾驶证、牌照、保险、年检这些是必不可少的。佩戴头盔、不要安装伞具更是一直在广泛宣传。”现场查处一辆非法加装伞具的摩托车后,汨罗市交警大队城区中队中队长胡海对驾驶人进行现场宣教。

当天下午,汨罗市交警大队城区中队40多位民警、协警,顶着烈日冒着酷暑,“兵”分四路,在中心城区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无缝隙式”突击查处,短短20分钟,共查处16台非法加装伞具、涉牌涉证的摩托车。针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民警采取查处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向驾驶人讲解非法加装伞具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并对非法加装的伞具进行收缴,对违法摩托车依法扣车拖离。

市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共出动40多位民、协警,“兵”分四路查处

接下来,汨罗交警部门将在调查、核实后根据具体违法行为对违法人分别进行处理,并自即日起开展常态化专项治理,以全面营造汨罗市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民警对违法人采取查处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

相关法律延伸: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戴好安全头盔。未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记2分,罚款50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摩托车无证驾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3、摩托车加装晴雨伞属于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违反了《机动车登记规定》,按规定处500元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

一审:张   咪

二审:游   岚

三审:谢   江

责编:游岚

来源:汨罗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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