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须知”不能免责!汨罗法院判决游乐场承担70%赔偿责任
2026-08-18 10:00:12          来源:汨罗市融媒体中心 | 编辑:游岚 | 作者:仇淼 石增辉          浏览量:1689

汨罗融媒体讯(通讯员 仇淼 石增辉)6岁幼童在游乐场手动旋转木马玩耍时意外跌落受伤,游乐场以《入场须知》约定“安全监护由家长全权负责”为由拒绝担责——这样的免责条款,能作数吗?

近日,汨罗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责任纠纷案,法院认定经营者以格式条款免除自身安全保障义务的约定无效,判决游乐公司承担70%的赔偿责任。

2024年6月10日,6岁幼童周某在监护人陪同下到某游乐场游玩,在手动旋转木马设施上玩耍时意外跌落受伤。事发时,监护人坐在设施旁使用手机,未近距离看护,游乐场内亦无工作人员现场巡逻管理。周某住院治疗7天,经两次司法鉴定,伤情评定为十级伤残。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周某及其监护人诉至法院。

庭审中,游乐公司拿出张贴于园区的《入场须知》,以须知约定“安全监护由家长全权负责”为由,主张免除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核心争议在于责任划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娱乐场所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告作为专业儿童游乐场所经营者,面对的是自我保护能力极弱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安全保障义务标准应高于普通公共场所,须采取更为周密、谨慎的防护措施。

本案中的手动旋转木马虽非大型电动设备,但在多名儿童共同推动下仍可产生一定旋转速度和离心力,对平衡能力尚在发育的幼儿存在明显摔落风险。被告对此应有清醒认知和专业预见,但未在设施旁设置醒目的安全游玩规则说明及防护垫,也未安排工作人员在场内巡视和即时管理。被告以已张贴须知为由,将全部安全责任转嫁给家长监护,是对自身法定义务的规避,该免责格式条款无效。

同时,原告年仅6岁,监护人应保持高度警觉、密切关注孩子动态。从监控视频看,事发时监护人坐在远离旋转木马处使用手机,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孩子的危险姿势,在看护上存在疏忽,亦应承担相应责任。

经核算,伤者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鉴定费等各项损失合计135496.09元。法院结合双方过错程度,酌定游乐公司承担70%赔偿责任,赔付94847.26元;剩余30%由孩子监护人自行承担。

宣判后,被告不服判决上诉,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暑假期间,儿童游玩活动增多,经营者不能以单方告示推卸法定安全保障义务,应立足游乐项目实际风险,完善硬件防护与现场管理。同时,家长带孩子外出游玩时,应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不能因玩手机而分心疏忽,从经营者与家长两端共同筑牢未成年人安全防护防线。

一审:张   咪

二审:游   岚

三审:谢   江

责编:游岚

来源:汨罗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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