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统一调整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的通知
2014-06-03 10:02:29          来源:|0 | 编辑:xiejiang |          浏览量:1676

汨罗市统一调整省级定点医疗机构

住院补偿起付线的通知

 

全市参合农民:

为进一步提高大病和高费用段住院医药费用的补助水平,引导住院病员流向和补助资金流向的合理分布,促进分级医疗的落实和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6月1日起,省级医院住院补偿起付线全省统一上调。

根据《湖南省卫生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湘卫合管发〔2014〕4号)、《湖南省卫生厅关于调整2014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省级住院统筹补偿政策的通知》(湘卫合管发〔2014〕5号)现就调整我省2014年度新农合省级住院统筹补偿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调整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标准(见附表)。2014年6月1日起入院参合患者住院费用补偿执行调整后起付线标准。

附表:湖南省新农合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标准

定点医疗机构

住院补偿起付线(元/次)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2300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2200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

1700

湖南省人民医院

1900

湖南省肿瘤医院

1800

湖南省妇幼保健院

1500

湖南省脑科医院

1500

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

1500

湖南省结核病医院

1500

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1500

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1500

湖南省儿童医院

1500

湖南省马王堆医院

1500

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

1500

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1500

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1500

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

1500

武警湖南省总队医院

1500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六三医院

1500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六九医院

1500

长沙泰和医院

1500

湘雅博爱康复医院

1500

湖南旺旺医院

1500

长沙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1500

 

二、 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普通住院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例不变,仍按照现行标准执行。

市合管办提示:此次住院起付线政策上调幅度较大,为减轻参合患者负担,建议一般疾病患者尽量选择本市医疗机构就诊。

 

汨罗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二○一四年五月三十日

责编:xiejiang

来源:|0

专题
精选
推荐
我要报料

  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