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现将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调区扩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欢迎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调区扩区为“一区三园”分别为黄市片区、新市片区以及弼时片区组成,规划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为11.08平方公里;黄市片区位于黄市集镇区以南,107国道以东,东、南以罗江为界,规划总建设用地面积约0.75平方公里;新市片区位于新市镇107国道以东、S308以南区域,东临湄江,南至规划金塘东路,规划总建设用地面积约6.95方公里;弼时片区规划总建设用地面积约3.38平方公里。
本园区定位以再生资源回收与加工产业、有色金属精深加工产业以及先进制造产业为三大主导产业,以新材料与电子信息产业为两大从属产业。黄市片区主要是以再生资源(铜铝)粗加工产业为主;新市片区主要以有色金属精深加工、再生资源回收与加工产业(橡塑、碳素等)、再生资源拆解加工产业(报废汽车、电器、电子产品)以及先进制造产业为主;弼时片区主要是以先进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电子信息产业和物流仓储为主。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主任
电 话:0730-5615998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国环评证甲字第2702号)
联 系 人:宋 工
电 话:0731-88996225
传 真:0731-85057233
电子邮件:522134017@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是否了解本项目?
② 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③ 是否了解征地拆迁补偿政策?
④ 您关注本项目哪些方面的环境影响?
六、公众提出意见主要方式
欢迎您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您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14年 4月24日之前与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014年4月16日
责编:peng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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