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港鑫龙城房地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2014-02-25 14:55:26          来源:|0 | 编辑:xiejiang |          浏览量:1658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需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岳阳市港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南省汨罗市罗城路南侧鲁师坝,东临友谊河,南临南环线,西临高泉南路。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湖南省汨罗市,地块西临高泉南路,南临南环路,东侧为友谊河,北侧为市政广场。总用地面积143452.6㎡,总建筑面积593720.21㎡,其中计容建筑面积502080㎡,容积率3.5。本工程包含:20栋塔楼住宅,33层;1~3层商业;3层幼儿园;大底盘地下室一层。本项目北侧靠市政广场设置商业内街和售楼中心,沿高泉南路和南环路设置一层沿街商业,小区内部采用板式和点式住宅相结合的布局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占地面积,增加内部景观绿化。在小区入口处结合水景打造入口景观,提升小区的品质感。地下车库合理利用与友谊河的高差,采用半地下的车库布置形式,降低了场地施工的土方量。                                                                                       二、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1、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项目地区的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并结合工程建设实施的具体情况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将以噪声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的影响分析评价为重点,同时提出详实可行的减轻环境危害的措施与对策,保证公众利益,实现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

具体工作内容为,环评机构接到环评委托书后组织环评课题组开展工作,首先进入拟建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勘查和资料收集,确定环境问题及环境因子,确定环境保护目标;通过项目的工程分析和污染影响分析,进行环境影响因子的筛选,确定源强;通过现状调查监测,进行大气、水、声、生态环境等的现状评价;按照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提出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预测和评价本项目建成后排放污染物对环境产生影响的范围和程度,作出本项目是否可被环境接受的结论,同时开展公众参与,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最后将上述内容编制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居民及单位,在项目选址范围附近张贴公告。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项目区域所在地公众对建设项目选址、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项目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岳阳市港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总

联系方式:13517338223

环评单位: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长虹路湘岳兰庭A栋310室 (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岳阳办事处)

邮编:410007

联系人:易工

Email:971297972@qq.com

联系方式:0730-8862066

公示单位:岳阳市港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4年2月25日

 

责编:xie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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