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规定和要求,特将汨罗市含重金属废渣处置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情况告知如下: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建设项目名称:汨罗市含重金属废渣处置工程。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汨罗市天井乡车田村与群英村之间(国道G107线东侧,西距G107约900m)。
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占地面积:89100.45m2。建设规模:重金属废渣安全填埋废渣合计约95万t,其中处理历史遗留含重金属废渣80万t,分四年治理完毕,日处理量700t,设计总容量约为60.28万m3,除去防渗层与封场层所占的体积后,净库容为55.67万m3,项目占地总面积133.65亩。总投资:25609.85万元。建设性质:新建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项目单位: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湖南省汨罗市新市镇
联系电话:13548905789
联系人:范总
电子邮件:365316690@qq.com
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评价单位: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
通讯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雨花路21号
联系电话:0731-85303198
联系人:李工
电子邮件:chestlq428@163.com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的工作内容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接受委托—工程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保主管单位技术审查—环境影响报告书修改完善—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其中公众参与贯穿其中。
主要工作内容:工程分析、污染源分析、污染防治措施、环境影响评价及分析等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对项目选址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看法。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对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提出自己的看法。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必要时会通知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报告书的意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以来电、来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发布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示发布单位: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
2013年5月2日
责编:huang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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