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汨罗融媒体讯(通讯员 吴芮 吴晶)“感谢您,何法官!是您为我们主持了公道,让我悬在心里整整7年的石头终于落地。”近日,汨罗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收到了两面锦旗。这背后是一起跨越七年的行政争议案件,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据了解,该案是一件因工伤保险金给付问题而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黄某甲系某公司的员工,2017年3月,黄某甲在矿井下作业时右小腿被石头砸伤,在医院住院治疗期间,公司垫付了医疗费20万元。黄某甲在住院治疗期间去世。
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黄某甲死亡与其在矿井下作业受伤存在因果关系,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黄某甲为工亡。
黄某甲的儿子黄某乙、现任妻子陈某系其直系亲属,其二人和公司对黄某甲住院期间的医疗费产生了纠纷,且二人间也存在财产分配问题。因无法确定该笔款项的转账账户,某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未向其二人支付黄某甲的工伤保险金。黄某乙、陈某不服某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的行政给付行为,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阶段,承办法官何琪琳发现本案存在三种法律关系:一是原告黄某乙、陈某与被告某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之间的工伤保险金支付行政法律关系;二是原告黄某乙、陈某内部财产分配的民事法律关系;三是原告与第三人公司之间存在垫付医药费的民事法律关系。
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汨罗法院副院长巢烨带领3人团队前往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集原告、第三人公司、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表、工伤保险服务中心代表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调解,围绕上述三种法律关系向原告、第三人释法明理。
最终,双方当事人及第三人之间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将原告内部的财产分配问题、原告与第三人之间垫付医疗费等民事纠纷进行了一次性解决,两原告撤回了该案的起诉。
近年来,汨罗法院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致力于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运用“穿透式”审判思维,适时穿透诉讼请求、被诉行政行为及其构建的表面法律关系、法律争议、法律适用,通过深入了解案件背景和当事人的真实诉求,解“法结”化“心结”,以“一案多调多案了”,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一审:张 咪
二审:游 岚
三审:张 为
责编:游岚
来源:汨罗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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