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2012-04-28 11:41:58          来源:|0 | 编辑:yangdan |          浏览量:2460

  汨罗市窗口单位服务公开承诺

  编者按:为进一步推动窗口单位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业务水平,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使人民群众对部门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和经济发展环境满意度有明显提升,特在全市设有审批、收费服务大厅的部门单位和政务公开中心建立窗口单位服务公开承诺制度。现将各窗口单位服务公开承诺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730-5244119(汨罗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汨罗市政务公开中心服务公开承诺

  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全体中心工作人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向社会作出优质服务公开承诺。

  一、承诺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文明办公、秉公办事、阳光作业,自觉维护勤政廉政良好形象。

  二、承诺内容

  (一)窗口服务规范化,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办理政务服务业务,建立公开、透明的政务服务机制,做到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打造一流服务窗口。

  (二)工作人员服务规范化,接待来访者要做到举止文明、礼貌周到、文明用语、对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对重大的疑难问题做好记录。

  (二)办理业务流程规范化,按照各类经办业务规程,向服务对象提供一次性告知,公开办理程序、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办事时限,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三)各类经办业务实行限时办结制度,按照效能要求,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理完毕。

  (四)积极探索和利用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实现网上审批等新型运作方式,实现办件、查询、统计、监察、汇总自动化,提高工作效率。

  (五)落实首问责任制。窗口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全权负责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办理属于本部门办理的事项;不属于本部门管辖范围的,要负责引导相关部门窗口办理。

  (六)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若干规定。不准向服务对象索要钱物、不准接受服务对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不准拖延审批时间或刁难服务对象等。

  三、违诺处理

  (一)经办人员在办理具体业务时举止不文明,态度生硬的,给予批评教育;态度粗暴、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的,给予诫勉教育,并责令其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二)对申报件有明确规定需要补充完善的事项,没有一次性告知的,或对条件具备的申报事项没有按时办理的,或其他违诺事项,视具体情节,对有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诫勉教育直至启动问责。

  (三)对工作中存在故意刁难、以权谋私、索拿卡要等问题的人员,经核查属实后,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

  四、投诉办法

  服务对象对经办窗口的办理程序和结果认为“办事不当、服务不周”的,可向政务公开中心投诉。投诉电话:0730-5244007

  五、本承诺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汨罗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中心服务公开承诺

  为进一步推动窗口服务,推进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工作,提升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承诺如下:

  一、加强公安机关作风建设,提高窗口单位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升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水平,坚持依法、公开、公正,便民、利民和务实、高效的原则,依法行政,热情服务。

  二、加强窗口硬件建设,做到:

  (一)在醒目地点、位置设置指示标牌,环境卫生整洁,内务管理井然有序。

  (二)设立警民联系箱(簿)、意见簿,提供办事指南,公布上下班时间和咨询、监督电话,有条件的单位应设置触摸式显示屏服务指南,便利群众办事、救助和反映情况、问题。

  (三)设置供群众使用的桌椅、纸张、笔墨,饮水设施以及其他相应的服务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

  三、依法公开窗口单位的工作职责、执法依据、办事程序、法定时限、收费标准、监督方式以及其他相关内容,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议。

  四、结合走基层活动组织开展以“访问民情、访察民意、访排民忧,评议工作、评查问题、评选先进”为主要内容的“三访三评”活动。

  五、在服务窗口设立服务评价系统,即时接受办事群众对公安服务窗口的满意度评价。对群众实行电话、短信回访,督促整改群众反映的不满意问题。

  六、增设电话预约服务,对办理出境等手续实施“一站式”服务,并为群众提供免费查询出入境记录服务。

  七、居民可依需自愿申请二代身份证邮政快递服务,换证周期缩短至10个工作日。

  八、推进“阳光心态”警务活动,做到对办事群众一张笑脸、一杯热茶、一句暧语,以最快、最优、最贴心的服务对待报警求助等办事群众。

  监督电话:0730-5235140

  汨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开承诺

  劳动保障部门的主要服务对象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服务,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既是我们应尽义务,又是我们的重要职责,为此特向全市公开承诺如下:

  1、做到履职尽责。切实做到政策公开、办事过程公开;积极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确保城市中有就业愿望的实现就业,“零就业”家庭得到动态援助;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时,做到依法依规,不向用人单位和个人乱收一分钱;发放社会保险待遇,做到不错一人,不错一分钱,按时足额发放。

  2、营造良好执法环境。积极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当用人单位牵涉到劳动纠纷时,既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又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坚持公正、公平,并坚持做到先调解后仲裁;劳动监察执法过程中,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

  3、为用人单位和服务对象提供便利的服务。凡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做到热忱接待,解答准确,办事公开,讲究效率。对手续资料齐全,一般当日报当日批,当日事当日结;对需要向岳阳市、省申报的,从受理之日起20日内报岳阳;对需要集体审批研究的,从受理之日起,20日内有答复。

  4、树立清正廉明的部门形象。严禁本系统工作人员利用手中权利,利用工作之便向用人单位或个人索拿卡要。

  监督电话:0730—5222260

  汨罗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处罚中心服务公开承诺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升交通违法处罚窗口的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规定》等法律法规,作出本承诺。

  第一条 交通违法处罚窗口民警辅警在处罚过程中,必须坚持依法、公开、公正、便民、利民和务实,高效的原则,依法行政,热情服务。

  第二条 交通违法处罚窗口在服务设施上做到:

  实行警务公开,在醒目处设置附有照片、姓名、职务、警号、联系电话等内容的民警服务台和警务监督台,设立意见薄、咨询台。提供服务流程,公布服务方式。根据需要和条件设置接待场所,为群众提供桌椅、纸张、笔墨、饮水等服务设施,安装监控,通讯等设备,保持服务设施和设备完好有效,促进内部管理和对外接待工作安全规定。

  第三条 实行首问责任制度

  处罚窗口由指日警官轮流值班,履行值日警官工作职责,接待人民群众的咨询,并告之处理事项的相关规定。对特别重大和紧急状况,首问责任人应当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四条 处罚窗口实施上岗各项准备工作

  一、提前5分钟到岗

  二、着装规范,佩戴相关证件,值日警袖表

  三、搞好内务卫生,更换值班牌

  四、开启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交通违法查询机、饮水机。

  第五条 接待群众做到“五个一点”微笑多一点,说话轻一点,嘴巴勤一点,行动快一点,效率高一点。

  第六条 处罚窗口民警,辅警在工作时间必须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规定着装上岗,做到警察严重,举止端庄,精神饱满。

  第七条 窗口民警,辅警上岗时间不得脱帽,因公不能开放办事窗口的必须提前告示,严格依法办事,提高工作效率。

  第八条 处罚窗口民警必须严格遵守警务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不得有任何违纪违法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

  汨罗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服务公开承诺

  一、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办理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业务和驾驶证车次申领、增驾、换证、注销等业务。

  二、严格客运车辆,危爆物品运输车辆,校车等重点车辆的户籍化管理,认真做好重点车辆的月检工作。

  三、本着为人民服务的理念,严格工作纪律,做到心为民想,事为民办,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四、开展文明服务,热情大方,用语规范,禁用服务忌语。

  五、实行一窗式服务。所有车管业务均在业务受理岗受理,资料内部传递,在一个岗位把业务办结。

  六、实行“导办服务”。由导办台指导填写表格、整理资料、帮助取号、告诉群众办理业务程序。

  七、实行限时服务。对提供的资料齐全、真实、有效的业务,严格按规定时限办结。

  八、实行延时服务。对已经受理的能够在当日办结的业务,除系统故障、需请示上级部门审批和协调其他部门协办等情况外,不得以已到下班时间为由拒绝当日办结。

  九、实行“退办单”制度。对申请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办理业务的,应开具《退办凭证》,将应补足或更换的资料名称一次性告知群众,避免办事群众跑第二次。

  十、实行首问责任制。对办事群众提出的车管业务问题,第一个受理的民警负责给予解答。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应当告知其到相关窗口或部门办理。不得说“不懂”、“不知道”等推诿性的言语。

  十一、实行警务公开。所有民警和工作人员挂牌上岗,公开所有办事依据和程序,公开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机动车号牌实行计算机随机选号。

  十二、实行所领导周值班制度和值日警官制度,负责解答群众咨询的问题,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处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对群众的投诉和意见,做到件件有答复。

  十三、依靠现有条件,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和设施,保持办事环境整洁、舒适、方便。

  十四、以上服务承诺,敬请广大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0730-5183295

  汨罗市地方税务局服务公开承诺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纳税人水平,实现“聚财为国、收税为民”的工作宗旨,代表全市地税系统向社会作出以下公开承诺:

  1、深化政务公开。整合汨罗地税网站(http://149.28.112.3/)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资源,自觉“晒权”、“亮权”,全方位、多渠道公布涉及纳税人权益事项,及时更新公布涉税政策,为广大纳税人提供浏览、咨询、投诉举报等便民服务。

  2、丰富办税方式。梳理办税流程,规范涉税文书,推行同城通办、自助办税等服务方式,积极推行网上办税,努力打造方便实用的汨罗地税网上办税服务,最大程度方便纳税人办税。

  3、优化服务质量。对全系统所有办税服务厅进行第四次星级评定申请,并将评定结果在全市进行公布。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礼貌待人、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站式”等服务措施,开通重大项目、重点企业、返乡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办税服务“绿色通道”,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4、提升服务实效。全面落实中央出台的一揽子结构性减税政策,加强政策解读和研究,有效发挥税收在支持小微型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探索推广“税融通”服务经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5、维护纳税人权益。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办理税务登记核发税务登记证不再收取工本费。纳税人办理和变更税务登记,手续完备的,在受理当天办结。对由我局负责审批的符合国家政策的减免税申请,自受理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办结。

  6、规范税收执法。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规范税务行政审批,严格执行行政强制法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依法查处涉税违法案件,加强重大案件审理工作,打击偷逃税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税收秩序,营造和谐、健康的法治范围。

  7、加强作风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在全系统开展“增强五种意识、争做人民满意税务工作者”主题教育活动。继续坚持以“网络评廉”为抓手,扩大网络评廉覆盖面,对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关于执法、服务、作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投诉举报和建议意见及时受理,并依规依纪处理。

  监督电话:0730-5180318

  汨罗市国家税务局服务公开承诺服务

  一、着装规范,文明服务

  对直接从事税收征收、管理、稽查、纳税服务的税务人员严格按规定着装上岗,做到整洁大方,庄重文明。

  二、限时办税,内部流转

  1、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实行首问负责制,首问责任人负责提供接待、咨询、引导服务,直到纳税人办结事宜为止。对纳税人提出的税收问题,当场解答清楚。难以当场答复的,五日内主动以电话或书面形式予以答

  2、各类文书的内部流转,实行由前台受理、内部流转、纳税人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到前台接收已办结的各类文书,减少往返多部门找人办理涉税事宜。

  三、延时、预约和提醒服务

  1、对下班时正在办理的涉税事项,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办理完成。

  2、根据纳税人的合理需要,可与纳税人约定适当时间办理涉税事项。

  3、及时提醒纳税人在法定时限内履行纳税义务或告知纳税人相关的税收政策,避免纳税人因不了解税收政策变化或工作疏忽而受到不必要的行政处罚。

  四、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应急处理

  1、对前来办税的纳税人的询问(包括电话咨询),由第一个受理者给予接待、办理,对不属自己职权范围的事,由其负责为纳税人做出正确的引导。

  2、纳税人咨询涉税事宜的,承办人应一次性告知其所办事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资料;受理纳税人的办税事项时,对手续、资料,或者不予办理的理由、依据等信息全部一次性告知。

  3、对办税服务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以及涉税纠纷,应按照“迅速响应、采取措施、及时上报”的原则处理,迅速摆出问题、化解矛盾。

  4、办税服务厅的各个岗位将保证无空缺位。

  五、服务延伸

  利用现代科技技术,建立和完善网上办税办税服务平台,通过互联网为纳税人提供办理税务登记、申报缴税、报税认证、文书申请的涉税事项的服务和培训。

  六、公开办税

  全面实行“八公开”:公开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公开税收政策法规,公开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公开稽查工作规程,公开税收违法违章处罚标准,公开税务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公开受理纳税人投诉的部门和监督举报电话,公开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

  七、廉洁办税

  严禁国税人员接受纳税人的请吃、请玩以及各种娱乐活动,严禁向纳税人索、拿、卡、要、报和乱收费、乱摊派,严肃查处一切损害纳税人权益的违纪行为。

  八、规范检查

  减少税务检查次数,对A类纳税人三年只查一次;对A类以下纳税人原则上一年只查一次;税务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必须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否则纳税人可以拒绝检查;对税收违法行为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要求查处,坚决杜绝随意执法。

  九、主动服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积极主动支持企业发展,急纳税人之所急,想纳税人之所想,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

  十、 违诺投诉与处理办法

  1、对纳税人的投诉7日内调查处理并将情况反馈给具名投诉人。

  2、对违诺行为查实后,除责成责任人向纳税人赔礼道歉外,并对责任人按有关制度和规章给予严肃处理。

  以上承诺,诚恳欢迎和接受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0730-5224840        0730-5243091

  汨罗市卫生局服务公开承诺

  为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增强服务意识,规范审批行为,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郑重向社会作出如下服务承诺:

  一、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意识,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二、着装整齐、仪表端庄,坚守岗位,用语规范文明。

  三、文明办事、态度诚恳,热情服务,做到:办理细心、解释耐心、听取意见虚心、让申请咨询者放心。

  四、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严禁以职务之便谋私利、向申请者索、拿、卡、要,恪守职业道德。

  五、办事高效率、快捷。实行“首问”负责制,做到咨询服务一口清,发放材料一手清,受理审查一次清。

  六、严格执行行政审批事项的条件、程序和时限,行政审批事项,自受理之日起,现场审查、监测符合卫生要求的,十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

  监督电话:0730—5255389

  汨罗市道路运输管理所服务公开承诺

  一、所有行政许可业务实行“一站式”服务,政务中心一个窗口办结。推进道路运政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实现运政业务办理网上申请和在线办理。

  二、加快行政处罚电脑软件应用步伐,实现所有行政处罚文书电脑制作、处罚权限电脑设定和处理结果网上查询,努力推进公平公正执法。

  三、实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等便民措施,道路旅客运输和货物运输行政许可业务在正式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和其他道路运输行政许可业务在正式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对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注重批评教育,注重法律法规宣传。

  五、努力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做到有诉必受,受必有信,查必有果。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及时处理。

  六、努力实现管理规范化、办事程序化、工作高效化、服务便捷化,方便群众。

  监督电话:0730-5222318

责编:yangd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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