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处罚的通告
2021-04-21 10:56:36          来源:汨罗市融媒体中心 | 编辑:张咪 |          浏览量:10862

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通行秩序,加强交通管理,保障交通安全,我市在屈原大道与信芳路交叉路口,求索路与通达路(原站前路)交叉路口、求索路与信芳路交叉路口、求索路与汨罗江大道交叉路口、信芳路与九歌路交叉路口、汨罗江大道与龙智路交叉路口(龙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东大门口)新建电子监控设备六处。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5月5日为宣传告知期,自2021年5月6日0时起上述电子监控设备将对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机动车违法交通信号、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违反禁令标志、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处罚。

特此通告。

汨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4月21日

责编:张咪

来源:汨罗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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