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问如何提交住房公积金?
【申请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3、离休、退休;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5、出境定居或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
6、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7、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办理资料】
(1)所需各种证件、资料均需带齐原件(代办、死亡、司法划扣提取另需提供一份复印件)以便扫描入机。
(2)个人银行存折(工、农、建、交、中、华融湘江、邮储、兴业、光大、中信)需自行查明储蓄账户开户行名称,同时还需注意:a、中行、农行、交行的个人银行账户必须是个人结算帐户;b、存折名必须与提取人身份证上的姓名完全一致; c、提取夫妻双方公积金,需提供各自户名的银行存折。
(3)《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于各管理部业务大厅领取或在中心网站“表格下载”页面下载打印。